提案选登
关于“提高医保对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政策支持”的提案
作者: | 字体大小: | 打印本页 | 日期:2019-01-11


一、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现状及问题

化疗、放疗是肿瘤病人重要的治疗手段。随着恶性肿瘤发病率的增高,医保负担愈来愈重。从北上广实践经验中不难看到:门诊放化疗是满足病人治疗需求同时避免医疗资源浪费的有效手段。虽然我省及哈市医保都开通了特殊疾病的门诊放化疗待遇,但是目前的肿瘤门诊放化疗政策还无法满足患者就医方便及报销需求。

以哈市特殊疾病门诊放化疗政策为例:1.全部影像检查都不在医保报销范围之内。肿瘤患者治疗与其它疾病不同,治疗前均须影像检查以明确疾病治疗是否有效,是否需要更改治疗方案,由此,患者对门诊治疗有抵触情绪。2.即使同意门诊化疗,特殊门诊治疗的药品目录较住院目录少太多,如必需的止吐药、升白药都不在报销范围之内,这不仅仅是增加患者经济负担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患者没有获得医改红利个人支付下降的就医感问题。因此患者往往强烈要求医生为其办理入院治疗。

门诊放化疗的优势:1.减少医疗资源的占用,如床位、医生、护士等,将有限的资源留给更需要的病人使用。2.减少医保基金浪费,同样治疗门诊治疗无床位费、无诊查费。

二、完善门诊放化疗医保政策的思考与推荐

1.建议市保将部分影像检查纳入门诊放化疗患者报销项目

可将超声、CT、核磁等检查项目纳入特殊门诊报销范围,从医保基金风险的角度考虑可以限定次数或制定不同的报销比例(例如做普通核磁报销70%,如做3.0核磁报销50%),一定程度上能有减少患者追求高端的检查,造成基金浪费。

2.部分配合化疗的辅助用药纳入特殊门诊药品目录

由于肿瘤患者化疗必需使用止吐药, 化疗期间绝大多数患者会出现白细胞降低,因此,止吐药、升白细胞药,还有保肝药等建议纳入门诊医保。事实上,目前临床常用的止吐药物和升白药物价格都比较低廉,因此及时将这类药物纳入特殊门诊用药的范围不会增加医保总额负担。

3.对于省内非哈市患者也需开通异地门诊放化疗政策

目前,省内外地患者在哈市各大医院治疗恶性肿瘤,绝大多数地区门诊治疗不予报销,因此患者即使适合门诊放化疗,为了报销也不得不住院,造成医疗资源浪费。以乳腺癌放射治疗为例,患者大多数状态良好,除每天短时间的照射治疗外,基本不用其它辅助用药,但是为了回当地报销不得不在病房占着紧张的床位,且住院周期长达一个月,这是对医保基金的浪费对医疗资源的浪费。

4.加强商业保险对门诊放化疗的认可

随着,人们生活水品的提高,对医保的认识逐渐加强,部分人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又为自己投保了商业保险。而大多数商业保险的报销也都是针对住院,很少有商保承认门诊治疗的病历及票据,导致患者不得不入院治疗,因此加强商业保险对门诊放化疗的认可势在必行。

 



版权所有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委员会办公厅主办
您是我们的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