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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精准扶贫的对策建议
作者: | 字体大小: | 打印本页 | 日期:2018-01-19 | 浏览次数:已点击:


精准扶贫,利国利民。2015年,中央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重点强调了扶贫工作是“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三个关键性问题。对此,省委、省政府坚持把扶贫脱贫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一个社会工程、一份历史责任,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群众脱贫,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脱贫攻坚工作迅速启动,形成合力,确立“三位一体”的包扶格局。

虽然我省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受资金、政策、技术等因素影响,产业扶贫不同程度受到限制,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弱,难以应对市场变化、自然灾害的风险;特别是贫困县还存在农民受教育水平较低、基础设施薄弱、产业化水平低、社会事业发展缓慢、传统思维难改变等一些问题;还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人群因灾、因婚、因病、因学、因房等因素致使一些原来的非贫困户成为了贫困户;另外,社会力量帮扶还有潜力可挖,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扶贫的方式大多以走访慰问、捐款捐物的“救济式”扶贫为主,在引资注资、发展产业的“造血式”扶贫投入上较少。对此,提出如下建议:

1、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要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一是要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农村医保体系和医疗体系,加强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所建设,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充实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提高乡村医生待遇。进一步扩大农村药品报销品种,提高医疗报销比例,严禁假冒药品和过期药品进入各区县(市)农村卫生所,让农村贫困人员看得起病、买得起药、吃的是放心药。二是要加快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强贫困地区中小学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教育扶贫”。三是加强农村养老事业发展。加大农村福利院建设力度,积极探索农村养老新模式,确保贫困群众老有所养,老有所居,老有所乐,无后顾之忧。四是要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有效防止因突发性困难致贫返贫。加强社会救助制度衔接,形成兜底扶贫脱贫合力。

2、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在利用好现有政策的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的扶持资金,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一是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省、各地市级财政共同投入。主要是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提高农村物流配送能力,完善农田道路及水力电力设施建设,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特别是信息通信建设、大数据中心建设,提高农村宽带网络建设和普及率,着力解决贫困群体交通、饮水、住房等突出问题。二是各级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特别是农村信用社要加快信贷调整步伐,优先向贫困群体或个人提供周到、及时的金融服务。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利率,增加农民小额贷款额度,适当延长贷款周期。三是每年从财政划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及时向受灾的贫困户提供补救生产所需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四是成立黑龙江省农村贫困群体基金会。发挥社会力量,为农村贫困人群集资。对于企业或个人帮助贫困县、贫困村或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要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如,对于企业来说,连续几年扶贫有明显效果的可减免税收。

3、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借助电子商务,做大商贸物流,拉动农民增收,以贫困村为单位建立村级电子商务终端店,保证贫困户借助电子商务系统足步出户就能将自产的农产品卖向全国各地。达到降低产品销售成本,客户满意,电商赚钱。同时各区县(市)要加快创建绿色产品(食品)专业网站和绿色产品(食品)微信平台,开展线上销售业务。目前,我省各地市可以学习省内的县(市)的做法和经验。如,海轮市现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有30多家,从业人员200人,该市年网络销售交易额约4亿元人民币。

4、大力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让农民知道调什么、怎么调、怎样才能脱贫致富。特别是在调整粮食作物种植结构方面,政府要引导,搭建平台,聘请我省各地市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或有经验的农民,向贫困乡村农民传授科学知识,定期为农民举办培训班,开展技术咨询活动。

5、加强监督和管理工作。为了使扶贫脱贫物资落实到位,各村成立救助物资监督管理办公室,加强监督和管理工作,登记和发放的明细要清,使精准扶贫物资要做到专款专用,确实发放到贫困户手中。让他们真正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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