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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打造信用城市推进社会信用建设
作者: | 字体大小: | 打印本页 | 日期:2018-01-19 | 浏览次数:已点击:

信用是市场经济规范有效的基石,也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元素和重要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均对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2014年发布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提出了信用体系建设的整体思路和基本原则。其中,城市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国家发改委委托,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通过“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平台”对全国各城市的城市信用状况进行监测,发布《全国城市信用监测月报》。哈尔滨市作为黑龙江省的省会,目前在《全国城市信用监测月报》中的排名并不理想,为了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哈尔滨市应该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积极打造信用城市,推进社会信用建设,进而提升城市的整体竞争力,促进哈尔滨市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

因此,哈尔滨市应该从“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个方面全面打造信用城市,推进社会信用建设,每个方面的推进重点如下:

1)提高政务队伍素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政务诚信是当前哈尔滨市城市信用建设的首要任务。哈尔滨市应以政务诚信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突破口,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全面打造信用城市。首先,在制度方面,哈尔滨市应该健全政务制度体系,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政府决策制度、政绩评估制度、问责制和权利监督制度;在政务人员方面,哈尔滨市应该通过加强对政务人员的培训教育,扩大公众参与监督来增强政务人员的政务诚信意识,提高政务人员的队伍素质,同时也应加强对政务失信问题的整治力度;在行政职能方面,应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必须“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性政府”,科学合理界定振幅职能,增强政府服务意识,建设诚信型、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效率型政务机关,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计提决策制度,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实现政府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的转变。

2)实现多部门配合,打造商务诚信平台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中国商业文化的基石和特点就是诚信。商务诚信建设是城市信用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对于哈尔滨市而言,首先,哈尔滨市应该以政府部门为主导,联合行业商会,开展商务诚信建设,督促商贸流通企业严守商品质量“三道关”:进货关、经营关和服务流程关。其次,哈尔滨市的工商管理部门应该从企业抓起,在企业中开展商务诚信宣传,监督并指导哈尔滨市企业建立企业诚信文化,制定诚信管理制度,开展诚信教育培训;再次,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哈尔滨市应该积极运用信联网技术,打造商务诚信信息平台,对哈尔滨市的企业进行商务信用动态跟踪,定期公开《哈尔滨市诚信企业红黑榜》,提高企业对商务诚信的重视;最后,哈尔滨市还应该加强电子商务诚信的建设工作,电子商务目前已经成为哈尔滨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哈尔滨市应该积极推动电子商务信用法制建设,根据电子商务环境和交易的特点,明确电子商务信用的范围和形式,保障诚信交易的实现,保护交易各方的利益,此外还应该借鉴电子商务第三方交易平台的治理经验,加强电子商务安全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3)树立社会诚信价值观,建立社会诚信档案 大力推广社会诚信是城市信用建设的关键环节。对于哈尔滨市而言,建设社会诚信的当务之急是树立社会诚信价值观,并将其真正落实到人民的生活中。在政府层面,社会诚信价值观,要求政府及各部门必须围绕人民的根本利益制定公共政策、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必须兑现公共承诺,勇于承担责任;在社会参与层面,诚信是社会生活的推进器,社会创新管理的要义在于鼓励公民在政府主导下积极进入公共领域,参与公共事务,发挥主体作用,建立大家对社会生活的信心。此外,哈尔滨市还应该尝试建立社会诚信档案,包括个人诚信档案和企业诚信档案、团体组织诚信档案、政府诚信档案,将其作为个人、企业、团体组织和政府的重要标识在全社会进行推广,全面开展社会诚信建设。

4)落实从严治院,提升司法公信力 司法诚信是维护社会诚信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城市信用建设的最佳示范和最有力的突破口。对于哈尔滨市而言,提升司法公信力应该做到彻底落实从严治院,增强司法人员的诚信意识,以遵纪守法为前提,以诚信执法为着力点,以维护司法公信力为目标,以达到和谐司法效果为宗旨。具体做法如下:首先,树立司法诚信文化是社会各个领域共同追求的法律价值观文化的观念;其次,统合司法诚信建设领域内的内容、手段;其次,各级人民法院要做到以诚信为目标,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诚信诉讼为核心;再次,创新服务模式,开展司法便民,让人民真正的明白司法的公正和诚信支出;最后,规范立法,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为司法公信力建设打下良好的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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