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发言
关于推进我省石墨产业发展的建议
作者: | 字体大小: | 打印本页 | 日期:2018-01-22 | 浏览次数:已点击:

省政协委员、双鸭山市政协副主席 民建双鸭山市委主委  贾胄

 

黑龙江省石墨储量居全国之首,且绝大部分为优质鳞片石墨,矿石储量11.46亿吨,约占全国石墨矿石储量的60%以上。石墨矿石平均品位910%,最高可达35%,是中国晶质石墨矿最主要的蕴藏区和主产区。鸡西柳毛石墨矿在日伪时期就已被发现并建矿采选,解放以后几经改扩建,曾被称作“亚洲第一大矿”。随着经济发展对石墨产品需求的增加,特别是石墨烯的发明获奖,我省石墨产业发展进入快速发展期,众多石墨企业和战略投资者开始建设石墨精深加工生产线。截止2015年底,全省共有各类石墨采选、深加工企业71户。2015年,全省石墨产业生产石墨精粉45万吨,高纯石墨、球形石墨、可膨胀石墨、密封材料、锂电负极材料、人造金刚石等石墨深加工产品9万吨左右,实现产值25亿元左右。

由于缺少石墨精深加工尖端技术,我省石墨多以精粉形式低价出口,而国内急需的各种高端石墨制品却需高价进口。看似简单的一出一进,蕴含着极大经济、社会价值损失。消耗的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污染的是赖以生存的环境,出口的是廉价低端产品,回购的是自已提供原料制成的高价制品。为推动我省石墨产业健康发展,现建议如下:

一是加强石墨矿产资源掌控。努力实现“一矿一采”、“一矿多供”,借鉴萝北模式,对区域内用矿单位按其深加工能力大小配置资源,统一供矿。防止采富弃贫,滥采滥掘的现象发生。因石墨资源的特殊性,必须由国家掌控资源,资源配置采取“堵”“疏”结合向深加工企业倾斜,逐步削减低端产品生产企业的矿石供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对石墨资源实现保护性开发,限制性开采。既要尊重历史,更应直面现实,处理好加强管理与促进发展的关系。现在“资源集中开采,统一供矿”的理念基本上被大多数企业所接受,是实施“一矿一采”,“一矿多供”的绝好时机。在鸡西、萝北石墨选矿企业密集区,借鉴集资参股,统一供矿的模式,统筹考虑选矿用水、尾矿堆存、污水处理等设施的选址和建设,解决企业各自为战,基础设施小散乱的问题。

二是加大石墨资源勘查力度。我省石墨资源丰富,储量大、品位高,但部分地区地质勘查工作程度较低,无法满足企业生产需求。应加大对我省石墨资源的勘查工作力度,在探明资源的基础上,对符合准入条件的石墨生产企业统一供矿。对现有矿床应进行补充勘查,摸清存量,统一规划,严禁无序开采。石墨资源储量、品位不清,容易造成无序开采、盲目开发、资源浪费,不利于政府统一监管和保护,更不利于石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要因地制宜,由地方国土资源部门主导,成立股份制采矿公司,按深加工比例,实行配额供矿。

三是加大石墨产业科技投入力度。应出台政策,引进和留住专业人才,引进先进技术和高端产品,促进科研院所和高校科研成果走向市场,使更多能够适应市场需求的高端制品走出实验室,变中国制造为中国创造。依托国内、省内高校及科研机构,争取在较短的时间里在节能环保提取高纯石墨、快速充电大容量动力电池、高性能密封材料、大颗粒宝石级人造金刚石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拿出世界领先的石墨烯及石墨新材料、新产品,跻身世界前列。

四是加大环保、安全监管力度。打破条块分割,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石墨行业重要事项通过联席会议洽商解决。创新思维、创新工作,创造条件实现居民与石墨生产企业的分离,减少摩擦。企业要严格执行环保标准;环保、安监部门也要明确相关管理条例和标准,用标准和制度约束企业行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已颁布石墨行业准入条件,对石墨企业生产规模、工艺技术指标、装备、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等方面做了严格规定。企业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自律机制,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变压力为动力,严格执行石墨行业准入条件。

五是加大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力度,推进石墨资源整合与企业整合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企业,以资源、资产、技术和产业链为纽带,通过并购、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全面进行整合,有效配置资源,逐步提高行业集中度。鼓励小企业主动和向大企业集团、精深加工企业靠拢,走区域兼并联合之路,淘汰落后产能,更新设备,提高工艺技术水平,规范生产,有序竞争。推进矿产资源向开采技术先进、开发利用水平高、安全生产装备条件优良、环境保护好的优势企业集聚,并在这一过程中倡导以精深加工为主业的企业集团整合石墨采选企业,防范以深加工之名,行占资源之实的现象发生,加剧石墨选别产能过剩趋势。严格限制初加工企业产能盲目扩张。企业必须把产品提档升级、提质增效作为首要任务,转变发展观念,真正将资源优势化为经济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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