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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加强和改进提案监督

来源:人民政协报 |  作者:郁伟年 |  日期:2019-02-28 浏览次数:已点击:

政协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运用提案,对党和政府工作开展监督,是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提案工作有着机制健全、制度完善的优势,充分发挥提案监督在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中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人民政协在新时代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要把提案监督放在履职的突出位置,加以大力推进,为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出新贡献。

开展提案监督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党对政协工作全面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围绕人民政协性质定位,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正确把握提案监督的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人民政协事业要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就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要发挥政协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把牢提案监督方向和原则。坚持围绕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开展民主监督。人民政协是专门协商机构,政协民主监督是协商性监督,不是靠“说了算”,而是靠“说得对”,靠行使话语权,发挥社会影响力。因此,在提案监督中要平等协商,坦诚相见,以协商促监督、以监督促办理,把协商民主贯穿于监督全过程。通过对提案办理全过程的监督,推动提案意见建议的落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履职导向。要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履职理念,紧扣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选取党政所需、群众所盼、自身所长的议题开展监督建言,助推党政部门重要工作实施和群众关注问题的解决,做到党政决策部署到哪里,政协提案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两方面双向发力,发挥好广泛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的作用。

充分认识提案监督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提出完善会议监督、视察监督、提案监督、专项监督和其他形式监督。提案监督作为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与会议监督、视察监督等其他形式的政协民主监督相比有着独特优势。提案监督程序的规范性。在政协履职的形式中,提案办理有着鲜明的特色和优势,有一整套办理规章制度,特别是提办双方必须沟通协商,提案承办单位要以文件形式正式办复,对办理不满意的提案必须进行二次办理等制度规定,使提案监督在制度和程序上更加规范。提案监督成效的显效性。事实上,提案办理是一个民主监督的过程。提案的提出,是党派、界别和委员研究社会现实、倾听人民呼声,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也是集中民意的过程。提案办理过程中,办理单位和提案者进行协商,既是形成共识的过程,也是接受委员监督的过程。提案的落实工作,更是党委政府实际工作成效得到实践检验的过程。

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提案监督工作,重中之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着力“加强”薄弱环节、“改进”不足之处。深刻理解和把握提案监督所面临新形势,主动对标新要求,围绕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开展精准监督、务实监督、为民监督,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政协智慧,展现政协作为。

进一步增强提案监督保障力度。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重点提案监督要纳入年度协商计划,使提案监督的议题与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政协党组加强对提案工作的领导,坚持提案监督正确方向和原则,政协主席会议认真研究提案监督重要事项,提案监督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及时报送党委。完善提案监督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政府和政协联合开展提案监督协调机制,使提案监督做到有计划、有载体、有落实、有效果。政协提案部门要加强与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界别组和政协专委会的沟通交流,将提案监督与调研视察、专题监督等工作相结合,扩大提案监督参与面,共同探索深度参与提案监督的途径方法。健全提案监督制度。修改完善提案工作条例等相关提案工作制度,制定提案监督的实施办法,重点落实委员知情制度,规范监督程序和形式,细化相关实施细则,使提案监督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进一步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落实知情保障机制。通过征集提案参考选题、召开情况通报会、组织走访承办单位等形式,拓宽知情明政渠道、加强提办双方对接,让委员及时准确了解政情、体察民情。加大监督性提案征集。引导广大委员重点关注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监督性提案,以提高提案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委员履职能力。通过创新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会议组织方式,成立委员工作室等形式,为委员开展调研、协商、监督活动搭建平台。加强对委员培训,切实提高委员履职能力,真正做到敢监督、善监督。尊重和保障委员在参加提案监督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努力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民主氛围。

进一步丰富提案监督方法途径。加强监督性重点提案的督办。在重点提案中要有监督性重点提案,由党委政府领导领办,政协主席、副主席牵头督办,对持续推进的重点监督性提案以主席会议或常委会议进行督查评议,提高提案监督的层级和影响力。深化二次办理。进一步健全提案续办复办机制,对委员不满意应进行二次办理的提案,加强跟踪督查、反馈落实。推行提案公开。制定提案公开办法,逐步推进提案内容、办理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委员和群众监督,并将提案监督与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借助媒体加大对提案监督活动宣传报道力度,扩大提案监督社会影响力。强化跟踪问效。健全提案监督成果反馈机制,对提案监督的成效进行跟踪问效。对于提案监督中提出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要进行跟踪督查,敦促提案承办单位及时反馈采纳和落实情况,并告知参加监督的有关单位和政协委员,进一步提升提案监督的实效,使提案监督成效真正落实到党和政府的工作改进举措上,体现在人民群众享受社会发展成果上。(作者系宁波市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