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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强化政协委员退出机制 倒逼委员提高履职能力

日期:2017-06-29 浏览次数:已点击:


省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会理事、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基础教研部教授张宏光

新形势对政协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对政协委员履职能力提出了新标准,而部分委员的主体意识不强、参政议政水平不高等现象严重影响了政协的形象和履职能力,提高政协委员的履职能力并强化委员退出机制势在必行。

一、政协委员退出机制和委员履职能力的逻辑关系

(一)政协委员退出机制的逻辑意义。

一是政协委员管理体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需要。政协委员的退出环节是政协委员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完善的政协委员退出机制关系到系统能否进行正常的新陈代谢。二是破解政协委员“只入不出”的用人瓶颈的需要。“入、出”顺畅的用人机制是确保人力资源发挥最大活力、效能的关键。政协委员退出机制是加强委员队伍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能督促委员认真负责的履职,破解了一些不作为的委员长期滞留在政协组织内部,影响和制约政协组织整体效能发挥的现象。

(二)政协委员提高履职能力的逻辑选择。一是新的时代背景对政协委员履职能力提出了新要求。政协事业作为党的事业重要组成部分,被赋予更重大的责任、更光荣的使命。需要把提升履职能力水平作为立信之本、立言之要、立行之基,以有效的协商、有用的建言、有力的促进,在发挥好政协特有优势中更好地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履职能力是政协委员必然选择。二是发挥在本职工作及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的要求。政协委员是人才库、智囊团,是民智表达的平台。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工作的主体,是人民政协的资源优势所在,也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和实现功能的依托。因此,政协委员提高履职能力是必然选择。

(三)政协委员退出机制与委员提高履职能力的逻辑关系。一是完善的委员退出机制必将激发委员履职的动力和活力。强化委员退出机制是一种警戒,也是一种激励。作为政协委员,发挥自身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主动履行好自身应尽的职责,才能不负人民赋予的权利。二是委员提高履职能力是委员退出机制的目标。强化委员退出机制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委员履职中出现的问题,即以问题为导向倒逼委员提高履职能力。

二、强化政协委员退出机制倒逼委员提高履职能力的路径

(一)强化党的领导,在机制体制畅通的平台上提高履职能力。目前,从委员选、管、用环节看,委员退出工作是薄弱环节,应进一步强化。一是要强化党的政策引导。各级党委及其组织、统战部门和政协党组要充分认识委员退出机制的重要性。结合各省、市、地的经验做法,建议及早出台《黑龙江省政协委员退出机制暂行规定》,对我省政协委员退出的标准、渠道、程序和责任等做出详细流程规定。以利于委员在履职中目标清晰,有章可循。确保在换届前出台运行,有利于下一届委员在“入口”时明确做一名合格政协委员的权利与责任,通过“出口”倒逼“入口”委员的质量,从而提高委员整体素质与履职能力。二是要强化党的责任担当。“善疏则通,能导必安。”一种使命承担一份责任。要认真吸取个别地方放弃党对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的深刻教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按章办事,在研究委员退出时,对各种履职不合格的委员要敢于亮剑。

(二)强化量化管理,在践行责任指标中提高履职能力。强化对委员的考核管理是建立健全委员退出机制的重要基础和成效,委员“出口”存在着发展滞后的问题,其主要原因是委员考核管理效率低。一是要强化量化考核体系。建议出台《委员履职量化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考核内容、考核分值、具体责任人、扣分及加分项等。建立委员履职管理工作机制,成立委员履职考核领导小组。建立委员履职档案。把委员参加学习培训、会议活动、撰写提案、调研视察、反映社情民意、请假和奖惩等情况记录归档,每年考核结果录入履职档案,作为当年和届终评选先进及下届委员留任的重要依据。二是要强化日常沟通管理。各推荐单位要及时向政协提供因长期在外工作或工作调动离开、因意外亡故或犯罪等情况的委员名单,确保不合格委员及时被淘汰。委员当选的前二年为考察期,实行一次届中考察调整,从而改变当前一旦当选为政协委员,不管合格不合格,都在五年任期才调整的现状。把各推荐部门委员履职合格率作为下一届推荐委员人选比率的依据。通过以上系列办法增加政协委员活力,倒逼委员履职能力。

(三)强化监督倒查,以“零容忍”的态度倒逼委员提高履职能力。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一是要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制度执行力的重要性,面对政协委员在履职中出现的各种不合规问题,以委员退出机制为抓手,出实招、求实效,切实保证委员退出得到贯彻执行。二是要强化建立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实行谁推荐谁负责、谁提名谁负责、谁预审谁负责、谁评价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加强督查督办,严格责任追究,对出现的失职失责问题,一律快查严办,从严从重处理。三是要强化科技手段监督,运用“制度+科技”的办法,积极推广电子监察系统,对委员日常履职情况进行全程监控。要发挥网络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广泛搭建监督平台,使制度执行得到多渠道的监督。这些办法的运用必将有力的推动委员履职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