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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关于探索建立政协委员退出机制的思考

日期:2017-06-29 浏览次数:已点击:


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贲起利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是人民政协的组织基础、人才基础,也是政协工作的优势所在、活力所在。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改革破冰,创新委员产生机制,探索推进委员“能进能退”特别是“退”的渠道。

一、探索建立政协委员退出机制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政协工作,对加强委员队伍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并强调指出:“改进委员产生机制,真正把代表性强、议政水平高、群众认可、德才兼备的优秀人士吸收到委员队伍中来”。落实好总书记的指示要求,探索建立政协委员退出机制,解决“进易退难”问题,对于提高政协队伍整体素质、注入新生活力、凝聚振兴发展正能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探索建立政协委员退出机制,是激发政协组织活力的动力所在。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政协委员队伍建设既要不断“纳新”,也要及时“吐故”。长期以来,政协委员“进易退难”是一个普遍现象,成为制约政协委员队伍活力的一个突出问题。建立“退出”机制,可从根本上破除在岗不尽责、只挂名不议政的弊端,通过机制倒逼,使“不为者”退位、“有位者”更有为,为政协组织增添不竭的动力与持久活力。

其次,探索建立政协委员退出机制,是转变政协工作作风的本质要求。政协履行职能的质量高低、作用大小和工作的成效以及在群众中的威望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每个委员个体的表现。以往的“进易退难”,势必让一些委员逐渐产生庸懒思想,成为“挂名委员”、“好好委员”,对内这种负能量会连锁传染,对外影响群众对政协组织工作作风的判断,极大破坏和降低政协组织的社会形象与社会公认度。对此,建立退出机制,将有效破除这一弊端,激励委员转变作风、主动作为。

第三,探索建立政协委员退出机制,是营造振兴发展氛围的有力保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了“两个全面”的奋斗目标,即: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面振兴;同时,还强调:“支持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作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实现“两个全面”宏伟蓝图,政协委员既不是局外人,也不是旁观者,而应当好参与者和促进派。建立退出机制,能够通过畅通渠道,以“退”促“进”,让更多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优秀人才进入政协委员队伍。

二、探索建立政协委员退出机制的壁垒问题

当前,制约政协委员“进易退难”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观念壁垒。组织层面,重“进”轻“退”,将其当成可做可不做的软任务,而不是硬指标,还没有把这项工作纳入日程、摆上位置;社会层面,大多人认为政协委员在届期内是终身制的,这种观念根深蒂固,而且带有普遍性;个人层面,“上荣下辱”的陈旧观念仍然存在,认为退出政协委员队伍觉得面子上挂不住,主观上对“退出”机制存在抵触情绪。

二是制度壁垒。缺乏顶层的规范性制度设计及配套措施。不合格委员的标准是什么、如何判定、谁来判定,具体哪些情形应该“退出”等,还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由于没有规范的制度和标准,导致难以在实践层面操作和推行。

三是改革壁垒。敞开入口进委员,皆大欢喜;开通出口退委员,则会阻力重重。归根结底,这是一项崭新改革,会触及部分人的利益。有如进入改革的深水区,基层都不愿意“第一个吃螃蟹”,总想再等一等、靠一靠,看看上级有没有什么新的政策要求、其他地区有没有先行经验等,改革创新意识不强。

三、探索建立政协委员退出机制的对策建议

探索建立政协委员退出机制,解决“进易退难”问题,是一项具有改革意义的创新性工作。应抓住重点环节,围绕“为什么退”、“什么人退”、“怎么退”,积极宣传引导,强化顶层设计,创新路径实施,推动委员产生由“单行道”向“双车道”转变,形成委员队伍吐故纳新、优进劣出、充满活力的新机制。

一是思想层面加强宣传,形成“为什么退出”的共识。要引导大家清醒地认识,担任政协委员不仅是政治荣誉,更是崇高责任,决不能“只挂名、不议政”,更不能“只要荣誉、放弃责任”。积极营造政协委员“能退”的舆论氛围,引导政协委员提高认识,打破长期存在的届期终身制观念,对这项势在必行的改革给予理解和支持。通过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倡导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全社会形成政协委员“能进能退”的共识。

二是制度层面科学设计,明确“什么人退出”的问题。借鉴浙江温州等地的做法,加强顶层设计,联合组织、统战等部门开展调研,加快研究制订出台相关制度,对委员辞职、免职、撤消资格的标准和程序做出规定,通过科学设定标准,划定红线,明确“什么人退出”的问题。比如,《温州市政协委员退出机制暂行规定》明确了辞职、免职和撤消资格的情况。

三是执行层面协调联动,创新“怎么退出”的路径。一方面,建立信息通报共享机制,通过定期汇集政协委员相关情况,对碰触红线的委员,会同统战、组织等部门共同启动“退出”机制,区分情况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退出。另一方面,要在明确退出标准的基础上,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委员履职数据库,委员只需登录上网,就能看到自己的履职成绩,包括出席会议、参加活动、撰写提案等情况。通过创新网上成绩单,让委员对照红线进行自我对标,确保委员真正退得服气、退得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