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文史天地
文史天地

国民党“总理纪念周”的由来

来源:人民政协报 |  日期:2016-11-17 浏览次数:已点击:


/贾晓明

孙中山逝世之后不久的1925331日,国民党在京中央执行委员召开全体会议,通过接受“总理遗嘱”的议案,并训令各级党部:“每逢开会时,应先由主席恭诵总理遗嘱,恭诵时应全场起立肃听。”

4月,由孙中山授命建立、当时为广州革命政府麾下的一支重要力量建国粤军总部率先制定了《总理纪念周条例》七条。这是国民党阵营中最早的制度化的总理纪念仪式,主要内容如下:“第一条本军为灌输大元帅主义精神于各官兵头脑中,永久勿忘起见,特决定以每星期一为纪念周,永久行之。第二条纪念周举行之事如左:一、向大元帅像行三鞠躬礼,如在战地无帅像时,向青天白日旗行三鞠躬礼;二、向大元帅像默念三分钟;三、各官兵同时宣读大元帅遗嘱,并由官兵长解释其义;四、演说大元帅主义及革命历史。第三条关于第二条规定,以每纪念周(即星期一)上午十时举行之。平时在军营举行,战时在露天举行,其时间以不逾一小时为度。关于上午十时之时间,得因特别情形提前或展缓行之。第四条由本部仿党证式样颁发手折,上印大元帅遗像、遗嘱、格言以及本条例,俾资遵守。第五条前项手折各官兵应慎重保存,不得无故遗失,否则以遗失军械例治罪。第六条对于本条例如有阳奉阴违等行为,一经察觉或举发,除将其应负责之官长撤差外,并另予分别议处。”

5月,国民党在广州召开一届三中会议,会上通过了《接受总理遗嘱宣言》,并训令全党,重申中央执行委员全会制定的“恭读总理遗嘱”仪式。71日,广州国民政府成立后,建国粤军等部队被逐步改编为国民革命军。817日,广州国民政府监察院全体职员举行了第一次“总理纪念周”,时值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由监察委员、共产党员林伯渠主持,由监察委员陈秋霖、甘乃光作报告,再由林伯渠演讲而结束。

1019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举行了首次“总理纪念周”,出席者有国民党中央党部各职员及各级党部代表。行礼过后,先由时任国民政府常务委员会主席兼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汪精卫报告一周以来军事、财政、外交形式,再由国民党中央组织部报告一周以来各党部的工作进展。

此后,国民党中央党部的“总理纪念周”持续举行,国民政府方面也开始举行“总理纪念周”。

1926年国民党“二大”之后,特别通过决议,要求各级党部及国民政府所属各机关、各军队均应于每星期举行“纪念周”一次。随后,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又以建国粤军总部的“纪念周”条例为蓝本,制定了《总理纪念周条例》八条,对“纪念周”的组织、程序和纪律要求做出具体规定,“总理纪念周”活动遂走上常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