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1、针对黑龙江省政协机关及内设机构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2、应由省纪委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组受理的党组织、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 3、对黑龙江省政协机关及内设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举报申诉方式 1、举报申诉信箱:位于省政协机关主楼一楼漂书站内; 2、举报申诉电话:0451-82300898; 3、电子邮箱:hljzxjjz@163.com。 三、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组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