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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机关组织党支部书记集中学习培训

来源:机关党委 |  作者:吴琼 蔡阔 摄影:蔡阔 |  日期:2017-04-28 浏览次数:已点击:


为帮助调整换届后的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及时、正规、有效展开工作,切实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强化党支部书记的政治意识、大局责任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发挥支部书记在党务工作中的骨干和带头作用,4月12日,省政协机关党委利用一天时间,组织换届选举后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支部委员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培训。

培训会上,机关党委办公室三名同志分别就《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围绕“三会一课”如何落实党支部日常工作以及如何做好会议记录等主要内容和要求作了讲解介绍。

省政协秘书长刘刚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讲了三点意见。

第一,大官任小职,完全是工作需要。根据机关党的工作实际需要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要求,经大党组审议同意后,决定对原有支部设置进行了调整,并明确由专委会和厅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支部书记。在有的设置党委的中央国家机关,司长担任支部书记是很正常的,但在我们黑龙江是很少见的。一句话,只要工作需要,该怎么设就怎么设,只要不违背《党章》就行;第二,大官任小职,一切从头开始。我们这些同志大都五十多岁了,许多人过去可能当过支部书记。这么多年过去了,虽然党支部的主要职能任务没有大的变化,但在具体内容、标准要求、活动方式,以及党员构成、工作对象特点等方面,都跟过去不同了。所以我们要从头开始,重新温习一下党支部工作的有关要求,学习一下新的相关制度规定。集中培训的目的,就是要把政协机关党支部的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提高起来;第三,大官任小职,有利于使机关党的工作服从于大局、服务于大局,有利于我们党关于政协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更加扎实有效地落实到各个部门、各个岗位。总体上讲,党的建设主要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这对各级党组织都是一样的。但政协党的工作又有自己的职能特点。在政协的各级党组织,除了抓好自身建设之外,还要把党的建设与政协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党的大政方针、路线政策在政协系统得到贯彻落实,得到实现。这既是各位的长项,也是一项新课题,相信大家一定能够走出政协机关党的建设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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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秘书长刘刚在会上作动员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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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关友对相关事项作讲解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