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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机关第十五党支部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讨论交流

日期:2024-04-26 浏览次数:已点击:


第十五党支部

425日上午,省政协机关第十五党支部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题,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交流学习感悟,省政协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党组成员、第十五党支部书记梁茂德同志主持会议并参加讨论交流,第十五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调整大小 1.jpg

会议围绕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交流研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用心学纪、准确知纪、对标明纪、严格守纪,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调整大小 2.jpg

会议指出,新修订《条例》意义重大,作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最新成果,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加强纪律建设的光荣传统,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意志。作为党员干部必须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需要的高度,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需要的高度,深刻认识新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自觉以“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的政治忠诚,坚决拥护、全力维护《条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条例》的精神实质、主旨要求上来。

会议强调,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坚持政治站位自觉学习新修订《条例》,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态度、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态度、努力走在前列的态度,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党章及相关党内法规结合起来,切实把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身为党员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搞清楚弄明白,干干净净办事,规规矩矩做人,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会议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加强修养、严于律己,积极对标对表新修订《条例》,自觉把《条例》关于对违反政治纪律等六方面纪律行为的处分情形,作为言行举止的负面清单,时时事事自觉严格要求、严格遵守,坚决做到不触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大力弘扬自我革命精神,主动自觉检视自身言行,抓好问题不足整改,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确保言行举止始终与党的纪律规矩保持高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