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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东生委员 修订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日期:2020-05-23 浏览次数:已点击: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国政协委员积极提交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提案,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恢复发展建言献策、贡献智慧。全国政协常委、副省长孙东生认为,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是对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和应急处理法律制度的一次实战操演和全面检验。疫情防控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显露出一些问题,需要不断修订和完善。

“《条例》中存在响应等级启动主体和程序不明确,防范与救治两方面力量没有整合,‘防’与‘救’关系没有理顺,法律法规位阶衔接不畅等问题。”为此,孙东生提出,建议《条例》或《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增加响应级别发布主体和程序相关规定,明确四级响应机制如何发布、由谁发布、何时调整、由谁调整,明确规定哪一级政府启动哪一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确保再发生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时发布响应机制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增加有关预防和应急准备方面的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的规定,转变“防”和“救”的观念,加强公共卫生涉及的相关部门日常对于公共卫生危险因素的识别、评判及快速应急响应,高度重视“蛛丝马迹”,做好预防、控制工作,同时明确各岗位人员的法律责任。

“《条例》是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首要遵循的规范性文件,但适用时难免受限,建议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他认为,还应同步制定或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标准》等配套规定,构建完整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