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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度“政协工作创新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11-22 浏览次数:已点击:


各市(地)、县(市、区)政协,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按照《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省政协定于本月启动2022年度“政协工作创新奖”申报评选工作。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协系统开展“政协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工作实际,现将申报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参评对象

全省市(地)、县(市、区)政协组织;省、市(地)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多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完成的项目可联合申报参评。

二、申报参评内容

2022年度,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更好凝聚共识中创造性开展工作,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有所突破的项目;围绕发挥党派团体作用、界别优势作用、委员主体作用、专委会基础性作用、机关服务保障作用等,对推动政协自身建设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推动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项目。

三、申报及评选原则

(一)申报项目要体现创新性。有公认的创新内涵,具有首创性或属于借鉴外地、外单位经验与本地、本单位实际相结合的再创新。

(二)申报项目要突出实践性。适应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需要,属于已经实施并取得实效的项目,具有一定的启示、借鉴和示范引领作用。

(三)申报项目要注重绩效性。在政协履职工作中取得明显绩效,得到同级或上级党委、政府、政协的认可和肯定,或得到社会和群众的好评。

此外,申报的项目应是政协履职和机关服务中某项具体工作的创新,而非全面工作或某方面工作的总结或情况汇总。

四、申报方式及截止时间

申报单位填写《2022年度“政协工作创新奖”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也可在黑龙江省政协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由本级政协组织、党派团体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和18套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材料),由市(地)政协、各民主党派省委和省工商联汇总后,于126日前统一报送“政协工作创新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申报材料应按照机关公文格式排版,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单位(牵头单位、参与单位)、项目责任人、项目内容、创新背景、推进措施、实施效果、自我评价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等)。其中,自我评价是指对所报项目的概要性评语,请认真填写。

书面申报材料须通过中国邮政邮寄,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截止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放弃。

五、评选审核及表彰方式

申报单位要如实撰写申报材料。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收到的申报项目进行登记、分类和初审,视疫情对部分重点项目进行实地踏查。最终由评审委员会集中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提名奖若干名。

评选结果将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宣读,以省政协办公厅文件印发,并在省政协网站公布。

六、有关要求  

各市(地)政协、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请及时做好通知转发,并组织好本系统的项目申报工作。

报送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99号省政协机关408

    编:150036

电子邮箱:hljzxyjsxcc@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杨松山  045185992008 18545500663

    045182319014 16645035988

关国路  045182816573 18246155590

 

附件:2022年度“政协工作创新奖”创新项目申报表.doc


 

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办公厅

202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