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协发[2016] 2号 (2016年1月22日,政协黑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各市(地)政协、县(市)区政协,各民主党派、省工商联,省政协机关各处室: 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结合政协工作实践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履职尽责,政协工作创新成果不断涌现。“政协工作创新奖”,已经成为黑龙江省政协工作的一个“品牌”。 为进一步倡导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更好地鼓励创新,表彰先进,在全省政协系统营造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对黑龙江省2015年度“政协工作创新奖”获奖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具体名单如下: 一等奖:(1名) 政协望奎县委员会: “四会一网”质询问政:民主监督和有序政治参与的新实践。 二等奖:(3名) 1、政协黑河市委员会: 构建“四机制”、“五联合”工作方式,提高提案工作实效; 2、政协佳木斯市委员会: 构建多元文化载体,打造政协特色文化; 3、政协牡丹江市委员会: 创新实施“三动”调研,放大协商民主成效。 三等奖:(3名) 1、政协五常市委员会: 实施“五个一”工程,提高基层政协履职能力; 2、政协鸡西市委员会: 创新常态化询问工作机制,强化民主监督作用; 3、政协大庆市委员会、民进大庆市委员会: 成立大庆开明画院。 提名奖:(11名) 1、政协鹤岗市委员会: 问政建言专题常委会; 2、政协密山市委员会: 采取“三测三评”法,创新民主评议方式; 3、中国农工民主党黑龙江省委员会: “金字塔”提案工作法; 4、政协七台河市桃山区委员会: 建政协委员社区工作站,架设党和群众的连心桥; 5、政协林甸县委员会: 创新界别服务新模式,构建协商民主新常态; 6、富裕县工商业联合会: 创办《富裕商界》电子会刊; 7、民盟北安市委员会: 创新社会服务职能,助力爱心点燃工程; 8、政协绥化市委员会: 创新编辑方式,聚力出版《日本侵略绥化史证》; 9、政协大兴安岭地区委员会: 政协委员“纵横沟通商会协会”; 10、政协绥芬河市委员会: “互联网+提案”管理系统; 11、政协宝清县委员会: 政协委员入村帮扶的实践与探索。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在新一年的政协工作中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创新业绩。希望全省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干部,积极投身到创新政协工作的生动实践中,见贤思齐,比学赶超,创新履职,为推进我省人民政协事业创新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