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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第二届“政协工作创新奖”创新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4-11-05 浏览次数:已点击:

各市(地)、县(市、区)政协,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省政协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推进我省人民政协工作创新发展,按照2013226日下发的《关于在全省政协系统开展“政协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黑政协办发[2013]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在去年首届“政协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开展第二届“政协工作创新奖”的评选活动,现将关于申报创新项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方式

各申请参评单位和个人填写《第二届“政协工作创新奖”创新项目申报表》(见附表),分别由本级政协组织、党派团体负责人以及省政协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申报相关材料,由市(地)政协、各民主党派省委和省工商联以及省政协有关部门于20141128日前,统一报送“政协工作创新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申报具体内容

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协系统开展“政协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见省政协网站“通知公告栏”黑政协办发[2013]6号文件)的要求,“政协工作创新奖”申报项目要体现创新性(有公认的创新内涵,具有首创性或属借鉴外地、外单位经验与本地、本单位实际相结合的再创新)、实践性(适应政协工作的现实需要,属于已经实施并取得工作实效的工作项目,具有一定的启示、借鉴、示范和引导作用)、绩效性(在政协实际工作中具有较为明显的绩效,得到同级或上级党委、政府和政协的认可和肯定,或得到社会和群众的好评)。特别要注意申报项目是某项具体工作的创新,而非政协全面工作或履行职能某方面工作的总结或情况汇总。

创新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单位(牵头单位、参与单位)、项目责任人、项目内容、创新背景、实施措施、实施效果、自我评价,并同时上报相关佐证材料(包括文字、音频、视频资料等)。其中自我评价一项是参评单位和个人对所申报创新项目主要特点、实际价值和工作成效的概要性自我评语,请认真填写。

2013226日下发的《关于在全省政协系统开展“政协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黑政协办发[2013]6号文件)已经明确的事项,这里不作重复通知。

三、申报相关事项

1、第二届“政协工作创新奖”申报2013111日至20141031日的创新项目。

2、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登记、分类、初审,并于12月中下旬对重点项目进行实地踏查。

3、每个创新项目需报送《第二届“政协工作创新奖”创新项目申报表》(此表可在省政协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及相关文字材料18套,相关佐证材料5套以上。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传至电子邮箱:hljzxcxj@163.com

4、对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创新项目材料,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报送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99号省政协机关414室、813室。

联 系 人: 蔡阔  周海威 

联系电话: 0451-85992519  13351914268

           0451-82300913  13384669166

    编: 150036

                                        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办公厅

                                                                     20141031


附件:

点击第二届“政协工作创新奖”创新项目申报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