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四链”推进“四化” 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步伐


日期:2019-09-29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省政协常委、牡丹江市政协副主席  隋清江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是当前我省强力推进的重点工作,从目前看,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大庆市先行先试,通过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制度标准、宣传教育引导、示范片区建设等工作统筹实施、集中发力,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推进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共性问题和突出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法规政策法规不健全,尚未出台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法规,对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监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缺少刚性规定,生活垃圾分类配套政策不完善;二是收运处置环节缺乏衔接,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存在“前端分类,后端杂烩”的现象;三是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尚未形成,存在“九龙治水”“单打独斗”“各自为政”现象,缺乏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四是公众参与度不高,市民缺乏垃圾分类意识,垃圾投放都是“一锅烩”,源头分类效果不明显;五是基础设施配备不足,分类收运的设施建设滞后,分类运输设备较为短缺,终端处理设施不够,尤其是餐厨垃圾处理链、可回收物处理链、有害垃圾处理链、其他垃圾处理链“四链”亟待建立完善。垃圾分类工作迫在眉睫而又任重道远。为此,建议:

一、完善政策法规,建立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学习借鉴广州、上海等地先进经验,加快《黑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明确政府和公民在实施垃圾分类中的权利和义务,使垃圾分类有法可依、依法监管、有序运转。加快制定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市场准入等方面配套政策,对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项目优先给予资金、土地、税收等方面扶持。强化规划引领,各地应把垃圾分类处理规划与全省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同步考虑,明确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不同层面的阶段目标,制定各层面的具体实施方案,有序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

二、补齐突出短板,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以后端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带动前端垃圾分类回收,统筹开展全程分类、全链条系统设计,合理确定各类生活垃圾处理的方向和路径。可回收垃圾走“市场化”之路。推动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探索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入户直接回收和“互联网+资源回收”新模式,确保垃圾分类与资源利用无缝衔接。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企业的政策扶持,打造专业化回收加工、利用和终端产品制造全产业链,努力使可回收资源应收尽收、循环利用。餐厨垃圾走“专业化”之路。加大对餐厨废弃物管理和执法力度,宁可一开始严一些、听一些“埋怨声”,也不能降低标准听“骂声”,尽快建立餐厨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由具有特许经营权的专业餐厨垃圾处理企业实行统一收运、集中处置,逐步扩大签约范围,探索转运站集中收集餐厨垃圾模式,尽快实现餐厨垃圾收处全覆盖。有害垃圾走“法治化”之路。严格执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合理布设有害垃圾暂存点,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企业统一运输和处理有害垃圾。其它垃圾走“公益化”之路。加大资金投入,补齐垃圾压缩转运站、压缩转运车等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扩大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覆盖面。创新投融资方式,完善生活垃圾收费和设施建设运行的投资回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三、完善体制机制,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对垃圾分类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健全完善分工协作机制和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履职情况监督考核和环卫收运作业、分类处理企业监管。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严肃查处随意处置有害垃圾和餐厨垃圾等违法行为,减少相互交叉和政出多门,形成统一协调的监管合力。建立基层党组织、街道、社区、物业、环卫“五位一体”联动机制,积极落实社区、物业的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探索建立“社工+志愿者”“党员联系户制度”“指导员制度”“红黑榜制度”,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建立面向公众的垃圾分类混装混运监督举报平台,鼓励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