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工作要循序渐进 小步快跑


日期:2019-09-29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农工党黑龙江省委员会


“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垃圾处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部署,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置也成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重要一环。今年6月份,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指出,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要开展广泛的教育引导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实行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有效的督促引导,让更多人行动起来,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全社会人人动手,一起来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一起来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激增。根据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2015年提供的数据,我国人均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440千克,并以每年8%-10%的速度增长。据统计,垃圾分类可以使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减少三分之二。

据新京报报道,北京早在2000年就开展了垃圾分类试点工作,2012年3月又率先施行《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成为国内首部以立法形式规范垃圾处理行为的地方性法规。然而,在条例颁布7年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近期委托相关公司对市民生活垃圾管理情况进行的调查分析显示,不足两成公众了解条例核心内容,而能够准确投放厨余垃圾的居民也仅两成。

当前,垃圾分类尚未成为居民的普遍行为和生活习惯,居民分类投放的自觉性和参与率仍然较低,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并不理想。一方面,“混装混运”现象影响了居民开展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居民垃圾分类不到位,也影响了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理的效果。

垃圾分类是块难啃却必须要啃下来的硬骨头,不能一蹴而就,需要持续推进,久久为功。需要更加广泛的群众参与,否则即便试点成功,也容易出现“试点成功,推广困难”的现象。垃圾的分类、减量、再利用本就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日本、新加坡、德国等在垃圾分类上走在前列的国家,也是经过了数十年的持续培育。因此,对这项工作需要多些耐心,但有耐心绝不意味着放任和拖延,而是要加强思考,不断探索,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采取鼓励为主、强制为辅的措施,小步快跑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因此,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动员群众参与

应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居民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活动,着力提高在校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通过采取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使每个社会成员从小形成时时注意节约资源意识和可利用资源回收意识,养成良好的习惯,使垃圾分类成为全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

二、简化投放分类,培养居民垃圾分类习惯

生活垃圾分类涉及千家万户,对居民个人应以鼓励为主,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并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要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以电子版和纸质版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发放。建议简化分类项目,突出重点,尽可能地降低分类投放的难度,将废电池、废药品等“有害垃圾”,厨余垃圾等“易腐垃圾”和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可回收垃圾”优先分离出来,让垃圾分类更加简便可行。随着居民分类习惯的养成,逐步细化分类。建议政府部门加强与环保公益机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加强合作,建立和完善针对居民的垃圾分类奖励机制,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能够正确分类并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一定数额的积分奖励,使参与者能够以积分兑换商品或服务。

三、招募垃圾分类志愿家庭,发挥示范作用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时上门回收分类垃圾,同时要考虑特殊情况下特别是节假日期间的预约回收服务。对长期坚持垃圾分类的志愿家庭进行公开表彰和奖励,及时向社会展示工作成果,以此为突破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吸引更多居民自愿参与到垃圾分类中来。

四、率先对责任主体明确的公共机构和企业等容易规范的组织机构实施强制垃圾分类

将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组织;车站、机场、公共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宾馆、饭店、商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用写字楼管理企业以及快递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列入强制垃圾分类范畴。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对拒不履行垃圾分类责任的主体进行媒体曝光、通报批评或根据相关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在对公共机构强制垃圾分类过程中,积累总结经验,条件成熟后,逐步扩大强制垃圾分类范围,最终实现全民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