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造垃圾分类智慧管理平台的建议


日期:2019-09-29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省政协常委、副秘书长,民进省委秘书长  梁小泓


垃圾分类工作是对习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落实,是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和造福民生的一项重点工作,是以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化、终端无害化和资源化为目标,引导人们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有利于国民素质提升、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遵循。

根据国家住建部的统计数据,2017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已超过2亿吨。长期以来,我国生活垃圾一直是混合收集,混合垃圾中含有一部分尚有利用价值、可直接回收利用的物质如废纸、塑料等,如果直接处理,不仅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增大了垃圾处理量,使处理成本大大增加。混合垃圾中还含有一些危险废物如日光灯管、废旧电池等,不仅增加了无害化处理的难度,而且一旦处理不当,极易造成严重污染。所以将垃圾分类工作准确的大面积铺开已经是势在必行。

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政府、企业、社区、居民等多方主体,包括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多个环节,需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和习惯养成。近几年,垃圾分类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推进力度持续加强,由点到面、逐步推开,成效初显。

但是目前我省垃圾分类还存在如下问题:垃圾处理行业作为社会公益事业,其收运处理过程的监督、管理、执行基本上是由政府一家包揽,环卫部门既是监督机构,又是管理部门和执行单位,“自己监督自己”,造成政企不分的局面,不能形成有效的监督和竞争机制,制约着垃圾处理行业的发展。此外,从市场的角度出发,市场在调节人力、物力进行垃圾回收和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存在失灵,城市垃圾范围广、涉及的面积大,回收成本大、利润小甚至没有利润,在没有完整的产业链条下,整个垃圾处理过程中存在空白。有的小区或公共场所虽然设置了分类垃圾箱,但缺乏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和约束,居民对垃圾分类的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乱扔乱投的现象依然普遍,分类垃圾箱形同虚设;相关部门缺乏有效管理,流动拾荒者任意捡拾垃圾,势必造成分类垃圾箱内垃圾的混杂;虽然进行了分类收集,但无法保证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使分类收集失去了意义。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统一标准的垃圾分类智慧管理平台,充分发挥信息现代化作用助力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目前我国宽带网络、4G信号和智能手机接近全覆盖,已经具备了建立垃圾分类智慧管理平台(以下称平台)的基本条件。平台应具备宣传演示、计量和称重、人脸识别、扫描探测、视频监控等功能,与市政管理平台、征信平台和主流APP(微信、支付宝、京东等)互联互通,居民需登陆方可使用,平台将可回收的垃圾计量或称重后转为积分放入登陆账户进行累积,正确使用平台也可以获取积分,积分可以换取礼品或作为现金使用。错误投放垃圾或随意放置垃圾将扣除积分,严重者将禁止使用平台设备或进入征信黑名单。

二、所有商业产品外包装均应标注该产品及外包装可能产生的垃圾类型、尺寸等并配合相应的二维码。目前我国商业产品外包装主要由硬纸板、金属、塑料制品、普通纸制品等制作,其中金属往往被留作他用,其他均主要被丢弃,在包装上标注可能产生的垃圾类型能够大幅度提升垃圾投放的准确性。另外,许多产品外包装其实可以多次使用,如快递包装或其他硬纸板包装,但由于不方便回收或重复利用大都被丢弃处理,即使能够被回收也会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平台可以扫描包装上的二维码,将这些包装储存并分类,低成本提供给快递企业或有需要的个人循环使用,并给提供者相应的积分。

三、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院校等公共机构率先推进平台的使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和辐射引导作用。以上单位具有人群素质相对较高、产生垃圾种类相对较低、产生垃圾量较少、投放时间比较集中等特点,可以作为平台推广使用的试点。可以让单位的职工对垃圾分类有一定的了解,并辐射家庭成员对垃圾分类进一步了解。干部带头,立标杆、作示范,一直是我们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方法,也是我们的优势所在。在垃圾分类上,党政机关广大干部如果率先行动起来,必将产生以点带面、以局部带整体的效果,带动全社会一起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一起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四、推进智能型厨余垃圾(湿垃圾)箱的开发与使用。智能型厨余垃圾(湿垃圾)箱应当具有防漏防味、能与平台进行交互、容易清洗、具有ID识别等功能,市民可以购买或租用智能型垃圾箱,付费进行清洗或自行进行清洗。厨余垃圾(湿垃圾)投放应当按重量收取相关费用,可以探索使用积分顶替相关费用的规则。

 五、引入市场体制,落实有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资金和技术。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体系中,完全依赖于政府处理存在很大的弊端,应适当的引入市场的竞争机制。应当尽快改革体制,加快市场化运作为了避免管理中出现“多头管理”等问题,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效率,只有做到职责明晰,相关职能部门才能将各自的责任真正落实到位。切实实行地方责任制,明确地方的管理职责,加强地方管理力度。同时,对于生活垃圾的管理要做到“政企分开”,政府部门应转变职能,主要参与政策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垃圾的清运、处理、回收工作逐渐从政府部门剥离,推向市场,由相关企业负责,而政府可以给予这些企业一定的政策性补贴,垃圾处理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自负盈亏。这样不仅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有利于提高垃圾处理效率,还极大地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