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活垃圾分类与处理的几点建议


日期:2019-09-29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省政协常委,齐齐哈尔市政协副主席  石力


垃圾分类及其处理,是指遵循一定标准将垃圾按类别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分类搬运、分类处理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垃圾分类及其处理,关乎人类永续发展。垃圾分类是生产垃圾的居民以及机构应尽的义务,垃圾处理是政府以及相关市场主体的责任。分类是处理的基本条件,分类是前端,处理是末端,末端与前端互为支撑、互为条件。只有前端的义务与末端的责任统一了、尽到了,垃圾分类与垃圾处理才是成功的、有效的。

一、制定大部分人能接受,后续能实现处理的垃圾分类标准。对百姓来说,垃圾分类是有些习惯的,这个习惯是长期的、延续的,具有顽固性。应因势利导,在尊重分类习惯的同时加以引导,是初期开展垃圾分类的一个准则。一般来讲,我们的大部分老百姓只把垃圾分为两类。一是可回收再利用的,就是可以拿去换钱的那部分;二是大家认为完全没用的。这个没用的里面,混合了有毒有害垃圾、厨余餐余垃圾等五花八门的生活垃圾。以这个大多数人的垃圾分类习惯为基础,把垃圾分为四类是稳妥的、是比较实际的。可称之为可回收物品、不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厨余餐余垃圾四分法。垃圾分类一经确定,渐成习惯就很难改变,坐摊儿很重要,习惯积累长了就是文化。

二、先把垃圾出口建设好。垃圾出口指的是处理环节,这是垃圾分类的末端,是最重要的环节。如果以一个城市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单位,那么这个基本单位的日垃圾生产量,就应该是这个城市的设计垃圾处理能力。只有处理能力与垃圾生产量相适应,垃圾分类才有意义。这个处理能力,主要指的是不可回收垃圾的分类、投放、搬运、终极分拣、填埋或焚烧等一系列活动。因此,建设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厂并达到相应的处理能力和环评标准,与开展垃圾分类是有前后顺序的。一定是先有处理设施再开展垃圾细分类。

在垃圾填埋和垃圾焚烧设施尚未达到全处理能力时,应以垃圾处理设施地为原点,渐次延展垃圾分类的覆盖区域。不搞一声令下、一刀切下,要有序、渐进,逐步推开。杜绝出现老百姓分的很好,然而进入搬运环节就混装一体,到了填埋和焚烧环节又不能实现有效的终极分拣,干的湿的、有毒的无毒的、塑料的金属的,泥沙俱下,一埋了之、一烧了之。这个如果掌握不好,会打击垃圾分类环节的动力和积极性;在不能实现终极分拣的情况下就开展简易填埋,渗滤液会对地表水地下水以及土壤造成污染,即使堆肥也是没用的甚至是有毒的肥料,或殃及后人;在不能实现湿垃圾与塑料、电池、含汞器具、金属等干垃圾有效分离的情况下进行焚烧,会影响热值,为二噁英的生成积累条件。

建设卫生填埋场,实现无害化填埋;引进最先进的焚烧设备和最具备资质的企业,最大限度地消除二噁英生成条件,促进餐余餐厨垃圾再利用,在焚烧厂的布局上应实行省级统筹。解决好垃圾出口问题,是利在当代、荫及子孙的千秋伟业,必将功德无量。

三、垃圾投放与搬运环节应特别考虑的几个细节问题。第一,针对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等应逐步投放智能回收箱与传统的上门收购方式同时推进,互为补充。本着谁投资谁受益、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市场化运作。支持专业化公司进入,也鼓励封闭式小区物业公司参与。第二,针对厨余餐余垃圾在投放、运输上要细化环节。居民小区单元门前以及食堂、酒店应放置厨余餐余垃圾专用桶,实现厨余餐余垃圾的单独投放、单独清运。居民小区的厨余餐余垃圾清运频次和时间安排上以早晚各一次、早九晚九为宜,保证垃圾不过夜、白天基本无垃圾。垃圾桶要清洗消毒再循环投放,运输过程中要避免滴漏二次污染。

四、逐步推进厨余餐余垃圾排放渠道变革。在完善传统的垃圾投放和清运手段与方式的同时,要敢于接受新事物。随着垃圾分类的强制执行,厨余餐余垃圾处理器应运而生,这是伟大的创举,是推动湿垃圾排放渠道变革的破题之举,应给予支持。一是在老旧管网改造和新铺设管网的设计上,要充分考虑排放的承载能力。二是要加大老旧居民小区下水管道改造力度,加大管道口径、改善管道走向与坡度,在新的住宅小区以及其他建筑物的设计上要把这个因素计算进去,要保证管道畅通无阻。三要提升氧化塘、污水处理厂的承载和作业能力。这样做的根本考虑,一是为推进厨余餐余垃圾再利用打基础作准备,降低餐余餐厨垃圾收运成本,满足餐余餐厨以及污泥处理企业设计能力的释放;二是消除湿垃圾与其他垃圾混合焚烧热值低可能生成二噁英的条件;三是避免湿垃圾与其他垃圾混合填埋产生沼气、毒气和渗漏等问题。通过下水排放厨余餐余垃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排放量与管道的承载能力、畅通程度与末端的处理能力必须相适应,以避免产生新的问题。

五、在垃圾减量上下功夫。抓牢源头减量这个根本,源头减量是解决垃圾问题的根本出路。要建立源头分类减量、末端分拣处置的多级处理模式,强化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做好垃圾回收利用工作,着力减少填埋环节的垃圾量。要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推动企业改进产品包装和限制过度包装,在生产、流通环节中减少垃圾的产生。要加强“限塑”管理,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的销售、使用。要积极倡导绿色消费,深入践行低碳生活、适度消费的理念,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适度使用一次性用品。奖励垃圾减量、分类投放和回收利用,惩罚混合排放,严惩偷排偷运。探讨生活垃圾排放费征收机制,探讨制定垃圾排放收费标准,适时实施垃圾排放费按类计量收费,适时征收商品过度包装税,激励企业、公众自觉开展垃圾源头减量与分类。

六、加强监管。采取行政监管、第三方专业监管和行业协会、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公众监管等形式,加强垃圾排放总量、排放方法、收费等监管;加强垃圾处理企业准入和退出监管;加强处理设施建设、营运及处理成本监管;加强垃圾污染及垃圾处理二次污染监管;加强规章制度及规划制定、执行与修订监管;严惩违法经营、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失职渎职等行为和事件。

七、营造氛围。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宣传,制作垃圾分类宣传视频片,垃圾分类宣传图册等,让垃圾分类理念深入人心。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垃圾分类教育纳入环境教育相关内容,鼓励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把垃圾填埋场开辟成垃圾分类与促进垃圾减量教育基地,组织学生、公众前往实地参观,接受感官冲击。定期发布垃圾分类活动信息,组织垃圾分类知识竞赛、设立垃圾分类积分荣誉榜,激发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