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 带动贫困户稳定脱贫
日期:2018-09-25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省政协常委、佳木斯市政协主席  王志鹏

创业致富带头人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精准扶贫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是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实现规模化经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二是延伸农业产业链,致富带头人流转土地成立合作社,集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提高产业质量和效益;三是促进贫困户脱贫致富,通过“合作社+贫困户”方式带动贫困户入股分红、委托经营获取收益,为贫困户创造就业机会,实现稳定增收。可以说,大力培育发展能人致富是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贫困村脱贫摘帽的重要举措。

目前,在前两年通过外出务工转移就业和有能力自主发展产业的贫困户实现脱贫后,现今剩下的未脱贫户由于主客观等多方面的原因没有脱贫,这部分贫困户客观上成为实现全面脱贫的障碍,主要表现如下:一是贫困户思想观念保守,自身发展动力不足;二是贫困村缺乏能人带动,村级集体经济薄弱;三是创业扶持激励力度不够,挫伤带头人积极性。

近几年,我省通过开展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这些成果应认真加以总结,并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措施,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贫困户稳定脱贫,圆满完成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任务,从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建议如下:

(一)开展培训孵化工作,提高创业带头人带动脱贫本领。将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与特色产业培育紧密结合,以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产业基地等为依托,建立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实行对口扶贫协作模式,整合教育资源,建立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教学点,提高创业成功率,增强其适应市场、引导发展的能力。

(二)出台优惠激励政策,有效破解带头人创业融资难题。从省一级层面统筹创业相关业务部门,出台或完善面向致富能人的创业扶持指导政策,加大对创业致富能人扶持力度。同时,对带动脱贫效果显著、覆盖面大的创业项目给予一定利率的财政贴息。在大力推进中央、省级的政府性农业保险的基础上,鼓励开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保费按照一定比例由财政与农户分别承担。

(三)创造优良发展环境,加强人才引进鼓励回乡创业。突出交通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重点扶持抓好全省偏远山村的道路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降低致富能人和合作社运输与投资成本,创造良好的投资和发展环境,增强企业入驻和能人发展意愿。实施“本土人才回引工程”,完善吸引本地人才回流政策,抓好省市县有关吸引人才返乡创业的优惠扶持政策落实,为其返乡创业改善环境和提供便利,保障外地人员与本土户籍人员享受同等的创业扶持政策。

(四)搭建对接服务平台,增强自主管理发展能力。在各地市探索组建贫困村“自立发展扶贫协会”,充分吸收市场主体致富带头人参与,形成村级“市场主体致富带头人+自立发展扶贫协会+贫困户”扶贫带贫组织机制,提高贫困户组织化程度,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搭建贫困户与市场主体致富带头人有效对接服务平台。通过探索设立贫困户收益积累“自立发展账户”,实行政策性收益积累与贫困户自营性积累相结合,为贫困户稳定脱贫、自立创业、长效发展奠定自有资产基础。

(五)坚持科学识别认定,发展壮大创业导师队伍。要制定全省统一标准,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创业致富带头人认定标准,开展星级创业致富带头人评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予以颁证或授牌,对优秀典型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和发挥他们的致富带动能力,促进贫困户稳定脱贫。同时,重点培育一批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创业导师,重点发挥本地潜力,扩大导师队伍规模,加强对扶贫致富带头人培训、指导,通过培育一批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经济发展,促进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