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实施“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工程
日期:2018-09-25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省政协兼职副秘书长、民进省委秘书长  梁小泓

“发展教育脱贫一批”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末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实施脱贫“五个一批”工程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又再次明确指出,“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一、我省实施“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工程面临的困难

教育扶贫是一项具有长期性、系统性、全面性的人才资源培育工程。尽管我省推进教育扶贫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成绩明显,但实施过程中仍有统筹规划不够、发展短板犹存、扶贫资金缺乏、常态机制尚未建立等方面问题,使得我省大多数贫困地区在教育发展方面仍面临着诸多困难,主要表现为:

(一)统筹谋划不足,推进机制尚待完善。一些地方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总体谋划不足,相应工作机制缺失,主要表现为:一是整体规划不细,可操作性不够强。对省《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笼统照搬,缺少目标任务分解。有的重点工作及实施步骤布置不细,缺乏实效性、操作性。二是省级文件确定的考核机制、激励机制、退出机制、约束机制、资金监管机制及部门协调机制等工作保障机制,在县域“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中尚不健全,发挥作用不足。

(二)教育事业存在短板,发展基础较为薄弱。贫困地区存在的制约教育整体水平的瓶颈因素还需亟待破解。一是公办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数量不足,不能完全满足当地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贫困地区乡镇中心幼儿园多是校带园,经费、人员编制等很难保证。二是贫困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不高。部分学校在规模与班额、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功能室建设率、功能室仪器设备、音体美设备器材等方面还不达标。三是贫困地区的职业学校多数整体办学设施不够先进,教学和实训能力较弱,对学生缺乏吸引力。四是乡村教师队伍数量不足、结构欠优、质量有待提高。学前教育教师数量紧缺,很多教师是年龄较大的小学教师,专业素质不能满足要求。农村中小学校普遍缺少音、体、美、英语等专业教师。

(三)扶贫资金缺乏,教育投入不足,效益不高。一是难以持续落实县域教育经费法定“三个增长”,并缺乏长效机制。二是各类教育公用生均财政拨款制度不够健全,未向贫困地区倾斜。三是地方资金配套负担过大。四是某些专项资金统得过死,使用效益偏低。五是多数地方对常态教育扶贫、脱贫谋划不多,个别地区“全面改薄”工作资金投入和建设项目进展缓慢。

二、对策及建议

“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工程既要“扶教育之贫”,更要“靠教育脱贫”。要将教育作为扶贫的目标、任务和内容,通过结构调整、政策扶持和投入增加等手段及方式实现教育领域脱贫。还要将教育作为扶贫的手段、途径或方式,通过发展教育实现贫困地区及贫困人口脱贫。

(一)营造社会氛围,激发内生动力。

要广泛宣传国家和我省脱贫攻坚的重大部署和举措,宣传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成果,宣传扶贫攻坚的各项政策,宣传教育脱贫的时代典型。加强舆论、政策引导和过细工作,坚持贫困人口“最大化参与”原则,激发贫困地区、贫困村屯和贫困家庭的内生动力,通过“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促进扶贫结果由“因学致贫”转向“因学治贫”,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强化政策保障,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第一,要建设教育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旨在把好“对象精准识别关”。一是应汇集贫困县的教育发展数据及各学校的数据,摸清家底。通过识别贫困县域内教育贫困地区和应帮扶的学校,以找准区域内教育发展短板并实施重点帮扶;二是应汇集各学段的教育扶贫对象及其现状、扶持措施、扶贫效果等综合信息,准确反映教育扶贫政策的效果和教育扶贫工作的进展情况。

第二,要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教育扶贫工作。省级政府负责教育系统人员编制、资金、政策等内容的制定,注重将教育扶贫与文化扶贫、科技扶贫、产业扶贫相结合,系统解决扶贫问题;市级政府担负起相关扶贫项目、资金的落实与推进责任;县级政府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落实各项具体政策和工作任务,执行教育扶贫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主体责任,把好项目建设质量和项目资金使用关,避免重复建设、超标准建设。各级政府要把教育脱贫攻坚落实情况作为教育督导重点任务,将教育脱贫成效纳入地方工作考核范围。要建立教育扶贫的持续发展机制,形成“政府引导、学校应用、企业参与、社会支持”的智力扶贫模式。

第三,要提高教育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一是加大资金倾斜力度。全省在安排使用教育经费时要落实“四个倾斜”,即向农村、偏远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向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倾斜,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向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倾斜的国家政策。贫困县的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建议由省政府统筹投入,贫困县也要从扶贫资金中拿出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教育扶贫。二是突出投入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优先用于贫困县学校建设,学生资助资金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补助。三是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贫困地区教育投入使用效率。教育扶贫资金要真正用在贫困地区教育短板上,真正用在贫困人口上。

第四,要进一步完善贫困家庭子女教育资助体系。要完善贯通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个学段的贫困家庭子女免费与资助政策体系。省级财政应对贫困在园幼儿补助其学前教育保教费,对贫困家庭中小学生给予就餐补贴,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杂费和书本费,免除中职学生学费,并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发放助学金。对就读省内高职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本科学生解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政府贴息,做到“应贷尽贷”。要畅通渠道为贫困家庭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三)立足精准需求,确保重点项目推进。

一要实施学前教育发展项目。发展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以贫困村为重点,逐步实现全覆盖。完善农村学前教育办学保障体制,形成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县、乡、村等三级学前教育网络,重点抓好乡、村两级学前教育发展,支持贫困村依托中小学闲置资源改造建设幼儿园。

二要继续开展好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省教育厅应着力加强贫困县的薄弱学校改造工作,加快推进贫困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2018年,我省贫困县农村学校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应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和宿舍、床位、厕所、食堂、饮水等基本生活需要;2019年,我省贫困县应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验收;2020年,进一步巩固提升。为此,这几年要加大对贫困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工作。

三要开展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目前,贫困县职业学校发展面临的难题之一是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条件不能满足学生需求,因此,在地市建立大型区域性的公共实训基地,便于集中和整合资源服务学生技术技能训练,提高实践教学水平,促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也有利于为片区培养大批技能人才和掌握实用技术的农民。

四要继续实施好精准扶贫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省、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扶贫和农业等部门要联合制订培训计划,县级政府统筹县域内培训资源和经费,由县级职教中心面向贫困人员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为其就业创业提供帮助。继续实施好“雨露计划”,通过发放“教育券”“培训券”等方式,实施弹性、开放和多元的培训模式,围绕旅游、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商贸服务、特色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以及加工制造业等产业,尤其是当地重点发展的产业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我省是农业大省,要特别注重发挥农林类职业院校作用,培养培训农业技术人才,帮助贫困人口掌握实用技能。

(四)依托技术优势,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政府、学校、企业应通力合作,建设覆盖村校的网格状城乡一体化数字教育网络,促进城乡教育公平,实现信息化与教育扶贫攻坚的深度融合。一是将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纳入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28个贫困县中小学宽带网络接入和“班班通”设备建设。二是实施“贫困地区教育教学资源云覆盖计划”,依托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汇聚、整合符合28个贫困县需求的优质数字化教育资源,优先支持28个贫困县依托省平台开展“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实现“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三是建设“教学点双轨混成数字学校”。通过“多媒体实体课堂”“同步互动专递课堂”等方式开展基于数字资源的混合教学,为农村教学点提供优质教育资源,以弥补农村教学点师资力量不足的弊端。四是建设贫困地区教师网络研培平台。

(五)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发挥人才支撑作用。

一要着重抓好贫困县教师队伍建设和培养培训工作。要制定贫困地区教师引进和招聘办法,特岗教师计划和国培计划要向贫困地区倾斜。要利用特岗教师计划弥补紧缺学科教师,利用国培计划培训更多乡村教师和校长及幼儿园园长。建议实施“黑龙江省精准扶贫农村学前教师特聘计划”,对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加大培养力度。要落实国家《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有关要求,将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范畴。逐年解决贫困县农村幼儿园教师编制问题。

二要充分发挥高校和教研院校、培训院校在教育扶贫工作中的人才支撑作用,开展教育定点帮扶工作。全省各高校和教研院校、培训院校要对接贫困县,实行定点帮扶。要发挥高校和教研院校、培训院校自身学科、人才、科研等方面优势,结合定点扶贫县的实际情况,在帮扶贫困地区提升人力资源开发水平、助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升级、支持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及提供多样化决策咨询服务等方面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