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农村贫困妇女“两癌”商业保险财政资金补贴的建议
日期:2018-09-25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省政协常委、省妇联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白锦婵

我省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因病致贫比例高达60.53%,其中一些女性更是因患“两癌”致贫、返贫。

宫颈癌和乳腺癌严重威胁着妇女健康。2017年国家癌症中心数据显示,全世界每年新增宫颈癌病例46万人,其中我国占1/3,每年约有5万余名女性死于宫颈癌,即每15分钟就有1位女性死于宫颈癌。乳腺癌更是高居我国女性癌症第一位,且发病率以每年3%的速度递增,并且越来越呈年轻化趋势。据省卫计委掌握,我省妇女“两癌”检出率,宫颈癌为55.51/10万,乳腺癌为68.99/10万。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妇女健康工作。2009年,“在农村妇女中开展妇科疾病定期检查”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了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同年,卫计委、财政部、全国妇联共同推动实施了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项目。截至2017年底,中央财政投入约27亿元,累计为7000多万农村妇女进行宫颈癌免费检查,为1000多万人次农村妇女进行乳腺癌免费检查。我们与省卫计委密切合作,项目县由最初的7个逐步扩大到目前的25个,为118万农村妇女进行了宫颈癌免费检查,为31.9万农村妇女进行了乳腺癌免费检查,初步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协作、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全社会参与的“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

为推动解决患病贫困妇女的治疗难题,2011年全国妇联启动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截至2017年底,共为10.2万名“两癌”患病妇女提供了人均1万元的救助。我们成功申请到2757万元救助资金,对2757名农村贫困“两癌”患病妇女给予每人1万元救助,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妇女做到了全覆盖。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及救助项目的实施,在提高妇女健康水平、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深受广大妇女群众欢迎,成为党和政府关心关爱农村妇女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关于“稳步开展补充保险和社会捐助兜底保障,鼓励政府出资为贫困人口购买商业补充保险”意见精神,在脱贫攻坚中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作用,我们积极与省人寿保险公司协调沟通,拟开展妇女“两癌”健康扶贫保险工作——“关爱女性健康温暖工程”活动,进一步解决广大妇女特别是贫困妇女重疾、意外风险的保障问题,防止妇女及其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其中对全省建档立卡妇女“两癌”保险费率,省人寿保险公司同意下浮50%,即保费由20元/人/年下浮至10元/人/年,如果出险,将获得1万元赔款。

在资源来源上,对贫困妇女“两癌”投保费用,建议省政府给予大力支持,全额补贴,共需140万元(我省目前还有29.62万人口没有脱贫,其中女性13.95万人)。对城镇低收入人群、单亲母亲、留守妇女等困难群体,各级妇联将在当地政府领导下,通过政府或争取社会慈善资金支持,或采取政府补贴与个人自筹相结合购买;倡导行政、企事业单位为女职工购买;其他人群原则上由个人自付保费。

省妇联将与省人寿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按照各自职责,发挥各自优势,确保妇女“两癌”健康扶贫保险工作——“关爱女性健康温暖工程”活动有序开展,为我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妇联组织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