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我省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建议
日期:2018-09-25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省政协常委、齐齐哈尔市政协副主席  王法权

2017年黑龙江省有国家级贫困县20个,贫困人口44.5万人,较2014年建档立卡时总量下降61.9%。贫困特点是自然环境恶劣、基础设施薄弱、贫困人口数量多且观念保守,贫困地区连片且产业发展单一。

在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切实”、“五个一批”和“六个精准”等新时期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的指导下,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扶贫战线工作人员,凝心聚力、精准发力,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行动,采取了发展产业增收、实施转移就业、实施社会保障兜底、强化政策保障促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有效措施,开展了县有主导产业、村有特色产业、户有增收项目和“百社千企万人”就业等务实行动,出台了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农村危房改造、交通扶贫、水利扶贫、产业扶贫、金融扶贫、资金整合、社会保障等重要政策,同时,把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切实解决贫困人口治病难的问题。

在我省扶贫工作整体扎实推进的同时,我们特别关注到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在发展基础、发展条件、发展成本、发展水平和发展目标等方面存在的诸多差异性问题。

一是分布偏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大部分都处在远离城市的土地贫瘠地区,生态脆弱,土地边际生产力低,市场经济发育程度不高,存在先天无法改善的区位局限。贫困人口相对多而分散,有限的扶贫资源“瞄准”“集中”作用难度大。

二是基础薄弱。少数民族贫困地区集体积累底子薄,居民储蓄有限、资本外流,发展所需资本供给不足,对外依赖程度高,历史欠账多,饮水、道路、卫生、文化的基础设施相对落后。

三是社会资源匮乏。少数民族的社会交往多集中在村、乡镇一级的熟人社会,交往范围窄、交往对象简单、社会参与度低,长期封闭的地理环境,导致信息沟通渠道狭窄,接触外界信息少,社会资源单一、匮乏。

四是产业化程度低。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相对封闭,开放程度和文化交融程度低,简单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和贫困的生活,使其保留了浓厚的自然经济意识,安守现状、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听天由命,存在“等、靠、要”依赖心理,脱贫的主观能动性不强。导致生产单一、分散,经济结构不合理,缺乏专业合作化产业化的意识,脱贫渠道十分有限。

五是自主脱贫能力差。少数民族贫困村的贫困人口普遍受教育程度低,从根本上制约了贫困人口的脱贫能力。家庭创造财富的劳动能力弱,而且数量少,消耗财富的非劳动力数量多。

少数民族贫困村的差异化、个性化特征,决定了精准扶贫的政策措施不可能“一刀切”,在我省后续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应避免“扶贫模式同质化、等速推进”,确保少数民族贫困村真正如期同步迈入小康。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兼顾政策措施的统一与灵活。充分尊重和考虑贫困民族村的差异性,避免盲目照搬其他地区的做法,实事求是地实施差别化措施。宏观上,我省精准扶贫政策措施体系,在市县区乡镇不同层级保持同等政策强度的同时,应当允许和鼓励各级、各地扶贫单位,根据县区、乡镇、村屯、贫困户,致贫原因、程度、特点,脱贫的禀赋、资源、机遇,以及返贫可能性的差异,开展因地制宜、因人定策,灵活机动的个性扶贫,确保贫困民族村整体脱贫,达到小康社会标准。

(二)注重政策措施的靶向性。实践表明,扶贫的政策措施决定着贫困民族村脱贫攻坚的进程。应根据贫困民族村的不同发展阶段、不同时期的优势、特点和发展困难,灵活地给予相应的政策,实现政策和具体贫困民族村相对接。扶持初期应以输血为主帮扶资金和物质援助,基础设施改善后应以造血为主帮扶技术和人才援助。前期已获扶持的民族村,应重点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做大产业规模,加快持续增收的步伐。

(三)重视乡镇产业化的带动和依托。贫困民族村经济总量微小,返贫的诱因多而复杂,最终脱贫的基础还是要依托乡镇的带动和托举。与贫困民族村扶贫脱贫相配套,进一步完善促进民族乡镇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对于随形势发展出现的滞后、失效和空白,及时予以修改完善。支持少数民族乡镇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应细化、量化,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级政府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和财政预算,应把民族乡镇经济发展列为重要专项,按照少数民族人口比例,设立和增加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并随民族事业发展需要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有所增加。高度重视民族乡镇的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建设,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把民族乡镇的经济社会事业纳入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形成“规划先行、政策集成、协调推进”的优先发展机制。各级人大、政协组织应不定期对民族乡镇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视察,监督、保障、促进民族乡镇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四)科学谋划突出特色的发展新路。贫困民族村及所在乡镇地理区位不同,各民族的生活习惯和生产方式也不同,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积淀了各自民族的不同特点。应坚持分类指导、因族施策,引导少数民族群众依托区位优势,在发展特色产业上下功夫。重点发展依托当地优势资源、市场前景好、少数民族群众参与度高、受益面广、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借助政府和社会的科技力量,做好分析定位和规划,牢牢抓住“一乡一策”、“一村一品”不放松,持续不断地逐步落实。各级政府应抓住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旅游名镇的契机,有意识地规划好本地少数民族村和乡镇的特色建设,聘请有关专家进行科学论证,加强民族乡镇地区生态保护、旅游资源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形成民族文化、民俗风情与自然风光相辅相融的格局,促进民族旅游产业的发展。

(五)注重强化脱贫的内生动力。各级党委和政府对贫困民族村及其所在乡镇发展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强,支持民族乡镇经济发展的力度越来越大,贫困民族村及其所在民族乡镇获得和利用外部资源的条件、机遇和数量不断增加,民族乡镇的干部和群众应抢抓机遇,切实把民族政策变成发展动力。加快转变观念、提高素质,摒弃依赖思想,增强加快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利用当地的科普资源和远程教育资源,培养与不断深化改革开放相适应的新思想、新观念;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以当地的一些示范基地作为培训基地,通过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因地制宜地培养乡土人才。组织人事部门编制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应征求民族和统战部门的意见,使更多的少数民族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使少数民族村乡镇干部比例达到或超过少数民族人口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