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侨资侨属企业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
日期:2018-07-01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省政协优化营商环境子课题调研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坚决打好打赢整顿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攻坚战”重要部署,根据《关于省政协关于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协商议题调研工作方案》,省政协台港澳侨联络和外事委联合省侨联、省外侨办联合对我省侨资侨属企业就优化营商环境进行了专题调研。调查组对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侨资侨属企业相对集中的市地进行了实地走访,其他市地以函询的方式进行调研。调研组走访有代表性的侨商企业30家,召开座谈会6个,侨资侨属企业家及其他代表人士150余人参加座谈会。

一、基本情况

我省侨资侨属企业大多集中于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例如大庆市共有侨资侨属企业近百家,其中第一产业占10%,第二产业占16%,第三产业占74%。全省现有新侨企业542家,科技创新型侨资侨属企业大多集中在哈尔滨、大庆市等开放程度较高的城市。我省侨资侨属企业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从总体投资情况看,侨资侨属企业的投资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增长较快。从企业个体投资情况看,投资规模从小到大,趋势明显。近几年其投资规模出现了较大幅度增长。仅大庆市投资过千万的侨资侨属企业有8家,百万至千万的企业有11家,百万以下的企业有3家。

(二)经营结构科学转变。我省的侨资侨属企业在兴办初期,大多投向餐饮服务、纺织、服装等初级产业,项目质量水平较低。随着我省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特别是近几年来,工业设计、人工智能、精细化工、生物农业等投资项目不断增多,且多数属于科技含量较高的创新型项目。实现了由原来一般加工业、服务业为主向技术智能型产业转变。

(三)带动作用明显。侨资侨属企业创造了数万个就业岗位,拓展了就业空间。其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设备促进了本地企业的转型升级,拓展了国际市场的营销渠道,提升了企业产品的品牌竞争力,带动本地企业走出去。侨资侨属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支持了我省公益事业的发展。

二、主要问题

(一)政府扶持不够,发展动力仍显不足

1、政策环境不平等。我省侨资侨属企业缺少有实力的产业集团和世界500强企业,侨资侨属企业大多数为中小企业,同国有大型企业相比,在享受技改项目立项、财政支持、税收优惠、信用等级评定等政策上处于不利地位。政府在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的研发及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等方面不能享受同等待遇,导致企业创新研发及扩大生产的积极性不高。

2、政策落实不到位。有些政府部门在支持侨资侨属企业发展方面,对政策的运用还不够灵活,使企业看到政策,无法享受;看到空间,无法进入;看到机会,无法把握。例如:2017年2月27日,我省出台了《关于玉米补贴工作的通知》(黑粮工联〔2017〕19号),按照省政府协调会及相关部门要求,我省侨资侨属企业办理了相关手续,但由于种种原因,使企业仍不能享受到这一补贴政策。例如:有些企业面临银行贷款付息过高,企业发展增速难以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无法享受国家贴息政策,使企业运营成本过高,降低了市场竞争力;有些服务行业企业,日常煤、气、水、电消耗量大,经营成本高,在收费标准上希望得到一定的优惠照顾,从而减轻企业压力,将更多的资金用于企业扩大再发展上。

3、政府支持力度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对于企业谋求转型升级、扩大再生产上给予的土地、资金、引智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还有待提高。例如:2018年黑龙江正大实业有限公司计划发展“创新养殖模式”,需要在新建鸡舍用地、对养殖户提供贷款担保、政府配套环保无公害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哈尔滨汤合宫温泉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将于今年6月开工的“哈尔滨海凭国际健康科技产业园”项目,急需借助政府相关部门资源优势,帮助企业将创业创新、科技研发、对俄合作等领域企业和高端人才引入园区。

(二)融资难问题突出,制约了企业发展

侨资侨属企业普遍反映当前资金周转紧张、企业融资难和融资成本过高。有的侨资侨属企业因为缺少足够的流动资金扩大再生产,不得已放弃大额订单。形成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原因,一是侨资侨属企业大多数为中小企业,发展时间短、自有资产少、抗风险能力弱,同时带来的是资信水平较低,由于土地性质、财务制度、经营运作等原因难以达到金融机构贷款要求,即使能贷到款,贷款规模不足以支持企业发展。二是金融服务机构对侨资侨属企业这样的中小企业“惜贷”,究其原因就是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和支持不够。

(三)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

1、市场意识差,对侨资侨属企业的认识不高。侨资侨属企业其性质是非公有制企业,受我省固有观念的影响,对非公有制企业没有充分的认识,特别是其在解决就业、激发市场活力、积累社会财富、服务公益事业方面所起到的巨大作用,导致在土地、资金、税收、支持创新等各个方面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2、服务意识有待增强。有些基层职能部门尚存为企服务官僚主义倾向,各种审批和许可办理程序繁琐、效率不高,甚至刁难、索取行为依然存在。政府政策制定相对保守,有的政策惠及面窄,不能激发企业活力。例如:我省出台的《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6年“两牛一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黑牧综〔2016〕16号 ) ,并未将肉鸡养殖列入其中,希望参照有些省份出台适应肉鸡养殖产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加快发展我省肉鸡养殖产业。

3、第三方服务组织和平台建设薄弱。企业投融资服务中心、企业维权服务中心、风险投资机构等第三方服务组织和平台建设薄弱,不能够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服务侨资侨属企业发展,使企业不能依靠市场,只能过度依靠政府。

三、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一)加大政策扶持

1优化发展环境,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增强市场意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落实国家关于扶持侨企侨属企业的优惠政策,放宽对其在担保抵押贷款、科技项目申请等方面的门槛。

2、进一步完善法治环境。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办事,自觉遵法、守法。

3、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制定更为开放的技术创新政策、企业融资政策,建立有效的、健全的政策扶持体系。

4、设立企业发展基金,对于处于创业创新、结构调整中或者进行技术改造、科研成果转化的侨资侨属企业或者是其他非公有制企业进行政策资助。

(二)创建诚信政府

1、提高政府公信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言行合一、言出必行,切实依法依规兑现承诺,让侨资侨属企业真正感受到政府是值得信任、值得依靠的“贴心人”。同时,建立畅通的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和平台,让企业放下思想包袱敢说实话、愿说实话,积极主动地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其在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各类问题,使我省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具体工作有的放矢、呈现实效。

2、建设服务型政府。坚持把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关键之举,提高政府感知企业期盼、回应企业关切、服务企业需求的能力,最大程度做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坚持自上而下传导为企服务意识,规范办事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减办结时限,严惩刁难、索取行为,营建风清气正的政商关系。

3、加大治乱减负力度。坚持清理整治涉企乱收费现象,健全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切实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加强部门执法检查联动,突出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形成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的长效机制,坚决管住并严肃查处伸向企业乱收费的“黑手”。

(三)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1、进一步放宽企业贷款政策,完善企业基金管理、信用担保等项目,优化企业融资环境。

2、完善金融体系。针对侨资侨属企业发展现状,为其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务信息,扩展侨资侨属企业的融资渠道。

3、鼓励产权市场向金融体系的转化。鼓励侨资侨属企业经产权转让等手段进行融资,进一步盘活企业资产。

4、加快信用体制建设。由政府出资成立信用担保机构,鼓励侨资侨属企业信用担保融入民间资本,担保机构按照市场规律运行。

(四)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

1、为侨资侨属企业提供社会化服务。鼓励社会更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信息咨询、创业指导、技术支持、法律维权及人才引进等服务。

2、加强智力支撑力度。发挥侨联组织联系广泛、人才密集的优势,拓展高层次人才的联络,为侨资侨属企业提供智力支持。

3、加强社会服务平台建设。通过社会资助或者政府扶持等手段,在发展规模大、市场环境好的产业集群创立科研中心、信息服务中心、人才培训中心及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等社会公共服务平台,解决侨资侨属企业技术、信息方面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