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中小学校健康教育主渠道教学 促进健康龙江行动开展的建议
日期:2017-09-21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佳木斯市教育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所长 李晓东

 

中小学生处在生命的准备期,他们在生命初期形成的健康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对他们一生的行为方式都会产生深远影响。在学校培养儿童青少年健康的行为习惯不仅是最适当、最有效的,而且可以通过他们向家庭、社区延伸,形成家庭成员和社会共同改变不良行为习惯的良好氛围,意义重大而深远。

一、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省中小学健康教育效果并不乐观。以佳木斯市为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教材内容滞后,实用性不强。一直以来,佳木斯市的中小学健康教育都以生命教育课为载体开展,然而,现行的《生命教育》内容滞后,其中涉及健康教育的内容不足30%,难以满足学生对于卫生健康知识的需求。

二是健康教育内容缺乏连续性,从学生的生长发育规律看,割裂了健康教育学科知识体系。这种割裂状态是由教育、卫生、药监等相关健康教育部门之间缺少统筹协调引起的。教育方面:学校健康教育课程课时难以保证;卫生、药监等机构方面:为了完成行业工作任务,以专项健康教育活动分别下发文件来实施。如,卫计委结核病防控机构要求结防知识教育进课堂,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卫计委健康教育所要求禁烟禁毒教育进课堂;卫计委预防艾滋病办公室要求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初中每学期不少于6课时,高中不少于4课时;卫计委爱国卫生办要求学校在规定时段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卫计委口腔防治机构要求在学生中进行口腔健康教育宣教活动;食药监部门为创建食品安全城,要求食品安全教育进课堂,每学期要完成10课时教育内容。众所周知,学校的课时是有限的,特别是在减负的大背景下,学校根本无法完成单项健康教育教学内容。

三是学校健康教育师资匮乏,影响健康教育质量的提升。目前,佳木斯市中小学校医中,90%以上是由本校其他学科教师转岗而来的,且绝大多数年龄偏大,具有医务职称者只有8%。加之校医(或保健教师)职称待遇普遍偏低,有的学校至今仍存在校医空编问题,与《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学校应该根据学生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校医或保健教师”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在此情况下,学校难以保证健康教育的正常开展。

二、促进中小学校健康教育教学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政策建设和制度保障。一是将健康教育纳入我省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课程体系,充分发挥健康教育课在促进中心学生健康素养提升方面的主渠道作用。要突出健康教育是以促进健康为核心的教育,通过有计划地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与公共卫生意识,掌握必要的健康知识和技能,促进学生自觉地采纳和保持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减少或消除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为一生的健康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制定我省中小学生健康教育工程,把健康教育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以中小学为重点,建立学校健康教育的推进机制、评价机制和督导机制。建议由政府督导部门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健康教育情况列人督导考核的重要指标;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将健康教育实施过程与健康教育实施效果作为对学校的评价重点。其评价内容应包括对学生健康意识的建立、基本知识技能的掌握和卫生习惯、健康行为的形成,以及学校对健康教育课程(活动)的安排、必要的资源配置、实施情况以及实际效果等。

(二)整合专项教育内容,编写全省统一的健康教育教材。应根据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生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对各相关部门提出的各项专题教育内容进行整合,并在此基础上,编写我省《中小学生健康教育》教材。编写工作应本着健康知识传授与健康技能传授并重,健康知识和技能传授呈螺旋式递进,健康知识传授、健康意识与健康行为形成相统一,健康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生生活实际相结合等原则,做到突出重点、循序渐进,不断强化和促进健康知识的掌握、健康技能的提高、健康意识的形成、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的建立。

(三)增加经费投入,加强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建议我省设立健康龙江行动——中小学健康教师培训基金,将健康教育纳入专兼职健康教育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内容。将健康教育教学、健康环境创设、健康服务实现有机结合,为学生践行健康行为提供支持,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四)改进和完善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创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为稳定健康教育教师队伍,鼓励健康教育教师队伍有序发展,建议我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健康教育教师评审工作。应借鉴先进地区经验,采取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制定考核标准和实施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方法。建议我省专门设立健康教育学科系列,对从事健康教育工作的教师,无论其是否具备医学背景,只要具备连续从事5年或10年健康教育工作的经历,且年度考核为称职者,就可以晋升上一级职称。同时,应保障健康教育人员的相应待遇,对于从事学校健康教育的教师或健康咨询工作人员,应允许其享有卫生保健津贴和教师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