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我省农产品安全责任保险发展的建议
日期:2017-09-21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省政协委员、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总经理 王喜涛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农产品安全状况关系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政府和消费者越来越重视农产品安全。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确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因此,开办农产品安全责任险有助于提高我省农产品安全事故预防水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利于我省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转移风险,提高农产品质量,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式。因此,推动我省农产品安全责任险的发展是从“加强食品监管,确保食品安全”角度出发,推动“健康龙江行动”落实的应有之义。

一、开办农产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可行性

在管理农产品安全方面,责任保险最能发挥保障作用,当前着手推行安全责任保险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已具备可行性。

(一)侵权责任法颁布实施后,我国民事责任法律体系的建设进入一个全新阶段,特别是随着人们对农产品安全责任认识的深化,相关责任的界定会逐渐程序化、规范化,为实施农产品安全责任保险构筑起必备的法制环境。

(二)保险行业在发展责任保险方面已积累了一定经验。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践经验,为推动农产品安全责任保险提供了参照,也为构建更为合理的农产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提供了必要的借鉴。

(三)接连出现的农产品安全问题,也激发了消费者寻求保障的动力,责任保险的有效需求规模已经扩大。公众密切关注农产品安全问题,有助于更快更深地推广责任保险。农产品安全责任保险作为商业化、有效率的风险转移手段,将会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接受。

(四)阳光公司深耕我省农业保险多年,涉农保险推广经验丰富,承保流程专业,优质客户资源较多。2017年阳光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在当地成功开展了农产品安全责任险,为被保险人生产、销售的农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消费者食物中毒、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提供保险保障。因此,我省农产品安全责任保险一旦上线,阳光公司即可组织各地机构进行宣传推广,在积极配合各地政府搞好农产品安全质量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农产品安全责任保险无疑将会是一支强心针,大大加快我省各地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建设,并且为当地特色农产品保驾护航,提升消费者信心,增加农产品销量,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我省农村经济稳健发展。 

二、推动农产品安全责任保险发展的建议

(一)发展地方农业特色,推进农产品生产标准化

要不断加大我省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打造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区域优势的名优产品。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我省绿色食品基地面积达到7400多万亩,占全省总播种面积约1/3。进一步推进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步伐,为农产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推广奠定行业标准。

(二)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规范农业投入品市场

按照农业部对饲料及添加剂、肥料、农药、兽药等有关的规定,加大投入力度开展农资打假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行为,确保农业投入品的安全。建立农资生产、销售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质量安全监控机制,为农产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推广奠定监管保障。

(三)建立良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氛围

通过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宣传和建设,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了良好的氛围。上至大型企业,下至百姓,积极响应和有效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及相关政策法规,为农产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推广奠定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选择试点先行,逐步推进

遵守先企业、后个体的原则,某地或多地选择几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开展农产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在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再逐步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