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企业成本  振兴实体经济
日期:2017-07-03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省政协常委、佳木斯市政协主席 王志鹏

2015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首次提出以“三去一降一补”为重点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降成本”作为五项重点经济工作之一,同年8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12月省政府出台了《黑龙江省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改革试点方案》,今年2月,省政府又出台了《黑龙江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2017年,我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了“实施工业扩量升级工程,努力打造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升级先导区”的奋斗目标,把扩经济总量、优产业结构、促供给侧改革、振实体经济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共识。以我市为例,从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看,近几年虽然遏制了下滑趋势,有回暖倾向,但企业负担重的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一是融资难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担保政策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不得不通过小额担保公司融资,增加了企业成本。部分企业诚信度低,抵押物不足,银行贷款门槛高。二是土地使用税负担重的问题突出,据调查,市区18户规上企业累计欠缴土地使用税8880万元。三是部分企业要素成本高。如佳星玻璃为我市工业用电大户,由于受政策限制,不能享受大用户直供电政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也应当是利润分配的主体,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应当以实现企业作为利润分配主体为目标,也就是通过各级政府的降本行动,使绝大多数企业有利润可享,使企业有自主投入和发展的能力,基于以上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进一步释放政策活力。要进一步加强对《国务院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黑龙江省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改革试点方案》以及《黑龙江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细化对接项目。在此基础上,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定市(地)级降低企业成本的政策举措,切实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要对接《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国制造2025》、《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国、省产业、科技、人才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建立政策储备库,制定申报流程,积极对接落实,充分发挥政策引领作用,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要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取消、停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要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的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健全完善收费目录动态管理制度,确保清单以外无收费。进一步梳理市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降低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行为,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不得开展清单之外的中介服务,对列入清单的中介服务加大降费标准。加强对涉企收费,尤其是认证、评估、评价、检验、监测等中介服务收费的规范和监督,严格落实各项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和行业协会涉企收费的政策。

三要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积极推动企业上市,支持企业在新三板挂牌,鼓励上市公司再融资。加快信用类债券产品创新,丰富债券品种,鼓励支持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要发挥政府和金融机构资源优势,利用信用基金杠杆作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发挥国有控股融资租赁公司作用,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加大对实体经济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智能装备投入等支持力度,降低企业技术进步成本。金融机构要积极转变观念,探索符合市场需求的新型融资产品,充分利用投贷联动模式,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鼓励银行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筹集兼并重组资金。引导银行对发展前景好,有技术、有订单的企业盘活资产给予信贷支持。

四是进一步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国企改革的相关精神,全面推进央企、省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逐步使国有企业不再承担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相关费用,切实减轻国有企业发展负担。

五要进一步降低要素成本。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入推动电力直接交易,放宽参与范围,扩大市场交易电量比例,持续推动工业企业大用户直供电政策落实。要完善燃煤产需调控机制,加强对煤炭生产和使用动态监控,避免煤炭价格产生巨大波动。深化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对不同终端用户实行分时段差别化供热价格,提升热力管网利用效率,降低供需双方运行成本。要加快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储气能力和供给效率,降低燃气价格。积极推进铁路运输费用季节性定价进程,在铁路运力相对宽松时,适当降低运输价格,引导企业采用“铁路江海联运”、“零担快运”等运输方式,减少企业运输成本。进一步完善产业用地政策,探索多种形式土地使用权取得模式,满足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需求,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适时进行土地等级及缴费方式调整,减轻企业负担,特别是困难企业负担。要进一步降低企业参展费用,加快推进企业“走出去”,促进企业加强对外交流,开拓市场,提升知名度,特别是“绿色食品”、“农机装备”等优势产业。要支持企业实施管理创新和精益生产,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手段,实现内部管理升级。推广运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鼓励企业强化目标成本管理,实现降本增效。